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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2022(经)H宿豫09项目建设委托开发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作者:城开公司      发布时间: 2023-08-22 12:01:31

 

项目概况:

受宿迁豫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宿豫区2022(经)H宿豫09项目建设委托开发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通过网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12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豫区2022(经)H宿豫09项目建设委托开发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JSXD[2023]166号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宿豫区2022(经)H宿豫09项目建设委托开发管理服务项目,本项目委托开发管理服务费率最高限价7%(其中:代建费费率最高限价为4.2%,包括设计服务费、管理服务费、工程服务费、品牌使用费等;营销推广费费率最高限价为2.8%),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费率的投标报价。

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暂按测算的13.7亿元销售回款金额为基数×中标费率进行测算代建费。中标人最终获取的代建费为本项目总销售回款金额为基数×中标费率。(总销售回款金额最终以网签合同累计备案总金额、招标人保留的可销售物业总货值、通过资产转让的可销售物业总货值、资产划转的可销售物业总货值、协议转让的可销售物业总货值、股东分红的可销售物业总货值等累计之和为准。)

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按测算的13.7亿元销售回款金额为基数×投标费率测算营销推广费(不含案场服务费)。中标人最终获取的营销推广费总额为13.7亿元×中标费率,营销推广费在中标费率内据实列支。

(四)主要内容:宿豫区2022(经)H宿豫09项目建设委托开发管理服务,涵盖了项目前期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营销管理、竣工验收、资产交付等项目开发全过程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内容:项目前期阶段, 组织项目可研、规划设计管理工作,协助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销售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配合竣工结算审计、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办理产权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3年8月23日9:00至2023年8月29日18:00。

(二)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招标代理部

供应商获取文件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联系方式:王涛 0527-84355519。供应商采用网上获取的将供应商获取文件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93643198@qq.com。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12日10:00。

(二)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开标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江苏信德会议室。

(三)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开标地点,逾期提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宿迁豫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宿豫区庐山路城市之家二楼

联系人:闫寒

联系电话:0527-84468017 

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27-84355519 

八、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城开集团(https://www.sqckjt.com/)。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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