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华冠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宿迁城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要业务是商品混凝土研发、生产、销售、运输一体化服务。现因公司发展需要,拟储备相关专业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等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城开集团网(https://www.sqckjt.com/)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三、薪资福利待遇
应聘人员经公司录用后,按照公司入职流程手续办理入职,试用期2个月;工作的具体地点为宿豫区来龙镇辖区。试用期满,合格者进入正式管理岗位,反之则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满后,工资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执行,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公司节假日工会福利、年终奖等。
四、报名咨询及事项
电话:刘经理 0527-84468099 13485099977
公司地址:宿豫区庐山路城市之家南楼豫建集团二楼208室(长江路110号);
宿豫区来关线9号宿迁华冠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综合部。
报名期限:本招聘简章长期有效,根据企业生产需要适时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等工作。
五、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和条件(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以具体应聘时间计算。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能适应并服从商品混凝土行业工作时间安排(如因生产需要,周六、周日及夜间需保证正常生产)。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六、其他事项
本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宿迁豫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