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宿迁豫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主题为“工程项目管理法律风险与防范”的法律培训。此次法律培训的主讲人是江苏宏亮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加利,蔡律师围绕今年豫建集团三个涉诉案件,以案讲学,向豫建集团员工生动地讲解了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本次培训旨在提高职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法律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长期发展。
首先,蔡律师强调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提醒负责签订合同的工作人员,熟悉、清楚招标文件的项目要求,保证项目的工期、建筑面积等基本信息与招标文件一致。同时,各职能部门在合同签订之前,也应当审查合同中商务、财务、技术、法务等条款,基于此才能有效地预防项目实施过程可能遇到的风险。
其次,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要重视文件资料的保存,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监理资料、竣工资料、有关部门下发的通知单等。
此外,蔡律师着重强调了工程开竣工验收报告在盖章前应注意的事项,要高度关注工程的开、竣工时间,是否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符,同时也严禁在开、竣工时间空白的验收证明书上盖章,防止施工单位自行随意填写,最后盖章的人员也要落款日期。
本次“工程项目管理法律风险与防范”法律培训为豫建集团工作人员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和风险管理实践经验。通过深入了解各种法律风险及其应对措施、掌握科学的管理方法等方面的学习和实践,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将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功完成。
张萌 张晓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