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华冠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为宿迁城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要业务是商品混凝土研发、生产、销售、运输一体化服务。现因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和条件(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9年4月12日之后出生),其余依此类推。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能适应并服从商品混凝土行业工作时间安排(如因生产需要,周六、周日及夜间需保证正常生产)。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人才网(https://www.sqrcw.com/)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庐山路城市之家南楼豫建集团三楼310室人力资源部(长江路110号)。
报名咨询电话:张经理 0527-84468029 18351390039
刘经理 0527-84468099 13485099977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4月20日.
(2)考生报名审核合格后需缴纳报名费用100元;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自行打印填写的《招聘报名表》,本人2寸照片2张;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2)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用人单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4)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笔试
岗位简介表中,报考14岗位的考生,经审核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
(四)面试
1.有笔试环节的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与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2. 进入面试考生需要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认定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运用以及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相关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内容由宿迁豫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确定,面试总分数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职位要求的优先条件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体检工作由组织宿迁豫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对象的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人才网(https://www.sqrcw.com/)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将通知到岗任职,按照公司入职流程手续办理入职,试用期为2个月。工作的具体地点为宿豫区来龙镇辖区。试用期满,合格者进入正式管理岗位,反之则解除聘用关系。并承诺遵守用工单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体制机制,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主动离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八)薪资待遇
应聘人员经公司录用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执行,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公司节假日工会福利、年终奖等。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2.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合法有效的录(聘)用审批表、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填写的时间为准。
3.被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
六、本简章由宿迁豫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1.宿豫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527-84465513
2.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0527-84465207
附件:
宿迁豫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