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21〕104号,下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题1:《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城镇燃气事故频发,严重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反映出燃气安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和短板。当前燃气进入管网老化、隐患增多和新建规模迅速扩大的阶段,一旦管控不力极易形成系统性安全风险。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针对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11月24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于12月2日召开了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今年以来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
在上述背景下,为深入实施我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启动我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问题2:《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国家方案内容,立足本省实际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牵头开展《实施方案》起草工作。过程中,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和方向。在充分征求13个设区市政府及19个省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多轮修改完善,《实施方案》于12月14日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18日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
问题3:《实施方案》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工作任务、进度安排、工作要求,以及相关附件组成,在主要内容中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近期需完成的有关工作任务纳入,一并推动贯彻实施。“总体要求”明确了排查整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包括了“六个全面排查”和“两个提升”共八项任务,涵盖从燃气供应到使用各个环节、城乡一体推进,其中“两个提升”是我省在国家方案基础上增加的工作内容;“进度安排”明确了排查整治工作的时序进度要求;“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执法监督、督导考核和宣传教育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问题4:《实施方案》包括哪些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八项工作任务。一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二是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三是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四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五是加大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六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七是提升燃气安全监管智慧化、信息化水平;八是提升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水平。
针对我省燃气事故特点,《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了排查整治要求。推动开展居民小区车库、地下和半地下室、群租房等场所违规使用燃气的专项清理;明确学校、医院、养老福利机构以及底层“住改商”等重点场所排查整治要求;建立防止燃气管道第三方破坏的“信息共享、多方交底、现场监护、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严厉查处野蛮施工挖断燃气管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明确气瓶充装监管和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有关要求;加大“黑气瓶”排查整治力度;提出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预警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
为加强工作规范化,确保任务落细落实,《实施方案》制定了规范化表单。要求按照《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分级分类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做好老旧管道、违法占压管道和外部安全间距不足场站等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出了非居民用户自查整改要点,并要求逐月自查公示;推进老旧小区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行“一小区一清单”;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管理,明确了企业人员配备标准。
问题5:《实施方案》的进度安排是怎样的?
排查整治工作时序要求为期一年,分四个阶段进行。12月是全面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至3月是摸底排查阶段,要完成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清单;4月至10月是整治攻坚阶段,要加大对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力度;11月至12月是巩固提升阶段,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