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宿豫政办发〔2022〕21号,下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交通强国”战略,贯彻实施《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宿迁市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宿路长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管养能力、路况水平、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营造“畅、安、舒、美、绿”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机制、保障措施,以及相关附件组成。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明确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为高质量建设交通强区提供坚实保障。
第二部分:总体目标。明确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格局。到2022年底,全面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第三部分:工作机制。(一)建立组织体系。设立农村公路总路长和区、乡、村三级路长,设置区、乡两级“路长制”办公室,推行乡村道专管员制度。(二)明确工作职责。分别明确了总路长和区、乡、村三级路长以及“路长制”办公室和专管员职责。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查考核、加强技术支撑、加强信息公开和加强宣传引导五个方面。建立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路长制”工作的联动机制。建立“路长制”巡查考核制度,不断完善奖惩机制。积极打造数字农路、智慧农路,加快建成农村公路“一网一平台”,支撑“路长制”有效运行。通过设置公示牌、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区、乡、村各级路长名单,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范围、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级路长履职尽责。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加大对先进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及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提高“路长制”工作的社会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